關于對創建省和國家物業管理優秀示范項目進行復驗方案的幾點說明
關于對創建省和國家物業管理優秀、
示范項目進行復驗方案的幾點說明
一、現狀分析
據統計,從1995年至2004年,全省物業管理共創國家優秀項目92個,國家示范項目249個,省優示范項目510個。合計為851個項目,主要分布在廣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城市。
為貫徹建房字[1995]120號文件關于全國優秀項目每三年進行一次復驗的規定,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擬對1995年至2004年創建的851個省、國家物業管理優秀示范項目進行復驗。但由于從首次開展創建至今,時隔12年之久。這期間,原項目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例如:項目負責人易人、房屋損舊、設備設施老化、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推陳出新,不斷完善、就連周邊社區的環境也在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一言以弊之,原優秀、示范項目如果仍然采用當初考評標準進行復驗,不是實事求是的作風。在變化了的情況下,在進行中可能會出現下列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按當初的標準、方式和考評的深度、廣度進行復驗優秀示范項目,很可能有一半以上,甚至三分之二的項目不合格;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將不便于本協會以后工作的開展。
第二種情況:復檢的標準不變,但在形式上是走馬觀花地轉一圈,敷衍了事,沒動真格的,結果使得問題沒有看到,缺點沒有說到,差距沒有找到,復驗與不復驗沒有什么兩樣。人家就會說,省物協不作為,不干事。
第三種情況:為了使優秀示范項目在復驗中過關,把原標準降低一些。但是,這個事好做不好說,降低標準不好聽。而且本協會的形象也會打折扣,同樣不利于以后工作的開展。
二、初步方案
針對上述分析的情況,并避免可能出現的問題,我們初步擬了一個復驗的方案,以供領導參考。
從分析看,我們應該把復檢的重點放在優秀示范項目的軟件上。軟件的復驗主要包括: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專用基金的繳納、保管與使用;環境與綠化管理;員工的合同與社保;社區文化與和諧建設;業主與業委會的評價;企業是否盈利;管理費收繳情況及是否公開;物業管理合同及資質的使用和年審情況等。
三、復驗原則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獲省和國家優秀、示范項目的發展情況是好的和比較好的,成績和主流應予以肯定。除個別管理水平嚴重下降、管理混亂、大多數業主意見很大、沒有起到優秀、示范項目應有的表率作用,反而因為掛牌而影響了行業的形象的項目堅決予以摘牌外,絕大多數項目如果軟件符合標準要求,且硬件的管理、維護上又無明顯嚴重的問題,應保留掛牌。對于既要掛牌,又有明顯問題的項目,可以通過由省協會下達“整改通知書”的形式加以解決。并建議在附言前,辦一個由復驗小組人員參加的簡短培訓班,以統一認識、統一標準、統一重點和做法。
以上情況,僅供領導參考。
廣東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