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開展物業管理示范項目
考評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物協[2005]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同意舉辦廣東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活動的批復》(粵建房函[2005]251號),從今年開始,廣東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工作由廣東省物業管理協會負責?,F就考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工作安排
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活動每年舉辦一次,申報示范項目以及報送有關資料時間為每年6月15日前,由各市(地級以上市)負責這項工作的單位集中報送到省物業管理協會。鑒于省物協今年進行換屆選舉以及建立專家庫等事項,今年申報時間延遲到8月15日。
1、申報基本條件
(1)參評項目符合城市規劃建設要求,房屋及配套設施投入使用。其中住宅小區、工業區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別墅2萬平方米以上;大廈3萬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積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達85%以上。
(2)物業管理企業已建立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物業管理企業無重大責任事故。
(4)未發生經主管部門確認屬實的有關收費、服務質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訴。
2、考評執行標準
(1)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標準及評分細則(2000年修訂版)
(2)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大廈標準及評分細則(2000年修訂版)
(3)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工業區標準及評分細則(2000年修訂版)
按照以上標準,各地預評預驗分值達到93分才能上報。
3、應交材料
(1)廣東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達標申報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文件;
(3)工程驗收文件;
(4)上一年度物業管理公司財務報表。
4、考評工作的實施
由廣東省物業管理協會從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考評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有關專家組成考評組,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并由專家會議集體討論。對獲得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的單位和項目名稱,由廣東省物業管理協會發文通報表彰。獎狀和獎牌由省統一制作。
二、申報全國物業管理示范項目工作安排
申報國家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由廣東省物業管理協會按照建設部有關規定統一安排初評工作。初評工作與當年省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的考評工作一起組織進行。
1、申報基本條件
(1)參評項目符合城市規劃建設要求,房屋及配套設施投入使用。其中住宅小區、工業區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別墅2萬平方米以上;大廈3萬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積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達85%以上。
(2)取得“省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稱號一年以上。
(3)物業管理企業已建立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物業管理企業無重大責任事故。
(5)未發生經主管部門確認屬實的有關收費、服務質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訴。
2、考評執行標準
(1)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標準及評分細則(2000年修訂版)
(2)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大廈標準及評分細則(2000年修訂版)
(3)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工業區標準及評分細則(2000年修訂版)
按照以上標準,省物業管理協會預評預驗分值達到98分才能上報。
3、應交材料
(1)全國物業管理示范項目達標申報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文件;
(3)工程驗收文件;
(4)上一年度物業管理公司財務報表;
(5)業主委員會成立的證明文件或單一業主證明文件;
(6)取得“省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稱號一年以上的書面證明。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各市物業管理協會。